返回網站

為方便民眾列舉報稅,勞保局提供多元管道查詢勞保、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

資源來源:勞動部

· 時事話題

10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將於107年5月1日開始申報,勞保局為了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,已將106年度勞保、國保、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,被保險人如果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,在網路申報時,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106年度可扣抵總金額,不須另行檢附繳納資料。

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,不受每人每年2萬4,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,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(一般商業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、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)之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,000元。

勞保局表示,民眾透過以下方式查詢之勞保、國保、農保繳費證明資料,僅為申報綜所稅之參考,若申報扣除金額與查詢金額不符者,請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。

  • 有自然人憑證者:
    1. 網路列印: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(http://www.bli.gov.tw/default.aspx),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「e化服務系統/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」平台即可線上列印勞保、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。
    2. 到四大超商列印: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等超商,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(須自付列印費用)。
  • 無自然人憑證者:
    1. 郵寄申請: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/e化服務系統/國民年金繳費證明/郵寄申請。
    2. 臨櫃申請: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勞保、國保、農保繳費證明。
    3. 電話申請: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直接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(02-2396-1266轉分機6033)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;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,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。

🎉 奕亞方企業人才培訓機構:http://www.faya.team
講師團隊平均教學年資10年以上

專長授課主題「管理力、領導力、團隊力、銷售力、行銷力、服務力」訓練課程,透過教育訓練協助企業強化員工職能

企業員工教育訓練​ 🔥 年度 NO.1 火紅課程:OKR 目標設定與績效管理​(OKR課程)